商標轉讓和商標使用許可有什么區別?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0-04-21 09:35:07瀏覽次數:1685次
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有什么區別?除了商標注冊和商標轉讓,商標也可以通過商標許可獲得。然而,只有兩種方法可以快速獲得商標: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我們應該如何選擇這兩種方式?今天,企的寶小編整理出了商標轉讓和商標使用許可的相關信息,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的區別:
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的區別1、不同的定義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內依法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對方的行為。轉讓的是商標的所有權。商標轉讓后,轉讓人無權處分該商標。
商標許可:商標的合法持有人通過向國家商標局備案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稱為商標許可。
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的區別2、商標所有權不同
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的最大區別是所有權。
商標轉讓本質上是商標權主體的變化。在轉讓中,轉讓方將注冊商標的所有所有權、專用權、轉讓權、許可權和訴訟權轉讓給受讓方。
商標許可本質上是商標使用者的延伸。被許可人只享有注冊商標的部分權利,如使用權,而商標的所有權仍屬于商標許可人。
商標轉讓和商標許可的區別。商標處理所需的材料不同。
商標轉讓需提交的材料:
(1)《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方和受讓方蓋章或簽字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三)轉讓人和受讓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以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四)提出轉讓申請且商標注冊人終止的,無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但應當依法提交相關文件或法律文件證明相應商標權的繼承權;
(五)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當提供由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翻譯機構簽名確認的中文譯文。
商標許可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1)《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
(2)許可方/被許可方身份證件復印件(如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三)商標代理機構提交的授權委托書。
如果目標商標是一個不知名的商標,我們可以選擇商標轉讓的方法來獲得商標,然后慢慢地推廣宣傳以擴大其知名度。
如果目標商標已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而對方不愿意轉讓該商標,我們可以選擇通過商標許可獲得該商標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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